
公告日期:2025-04-21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在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履行监督职责,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事务所成立于 1981 年,是全国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成立 40 年
以来,致同事务所的服务地区从北京拓宽到全国各地以及海外,发展成为拥有
28 家分支机构的全国知名的大型专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从最初的服务于外商
投资企业发展为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民营企业、跨国集
团等各类客户提供综合化专业服务。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
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37.3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459.5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0,183.34 万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
费总额 35,481.21 万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 家。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以及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如下监督职责:
(一)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了 2023 年年度审计
工作沟通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致同项目组、财务部及董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致同项目组汇报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相关内容,并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提出关注重点和建议。
(二)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了 2023 年年度审计
工作沟通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致同项目组、财务部及董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致同项目组对 2023 年度审计结果进行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相关内容,并提出建议。
(三)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致同的专项资质、诚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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