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5-112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并完成董事会换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卜晓华先生、孙群霞女士、陈玲女士(职工代表董事)、赵树朋先生。
独立董事:于芳女士(会计专业人士)、宋起超先生、崔华春女士。
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述董事中,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杨宇伟先生因任期届满,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宇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5,200,000 股,其所持股份
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其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亮先生、陈明清先生因任期届满,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亮先生、陈明清先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8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非独立董事简历
卜晓华: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毕业于东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为公司22项专利的发明人。1993年7月至1994年7月任常州二五三厂工艺员;1994年8月至1996年6月任福建生资公司上海分公司销售员;1996年7月至2002年4月任无锡爱邦高聚物有限公司营销经理;2002年5月至2003年12月任无锡华昊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鑫宏业有限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鑫宏业科技(湖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江苏鑫宏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无锡鑫旭光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10月至今,任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5月至今任常州鑫旭光电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6月至今,任无锡美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11月至今,任扬州曙光光电自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卜晓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9,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1.53%;通过无锡欧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 207.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卜晓华、孙群霞、无锡欧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爱兴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卜晓华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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