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7 18:54:18 股吧网页版
鑫宏业: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5-088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01.06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下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27.4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7.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63,320.18 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49,736.92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29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承诺投资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承诺投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 募集资 已使用募 剩余募集
号 项目名称 总额 集资金额 金利息 集资金金 资金金额
收入 额

1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 26,300.00 26,300.00 471.78 19,441.11 7,330.67
能化制造中心项目

新能源特种线缆研

2 发中心及信息化建 13,300.00 13,300.00 340.61 10,920.34 2,720.27
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3.07 5,003.07 0

合计 44,600.00 44,600.00 815.46 35,364.52 10,050.94

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2、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