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良彬,195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会计师。曾先后任职于玉环县漩门工程指挥部、浙江苔山塘文旦基地、玉环县摩擦材料厂、玉环县城关企业会计服务站、台州双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1 月退休。现任玉环市亚兴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玉环市双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经理,台州双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内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董事会 2 次股东会,其中应
出席董事会 4 次,实际出席 4 次;应列席股东会 2 次,实际列席 2 次,无授权委
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或缺席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并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4年度,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主动询问和了解所需要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024 年度,公司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议事
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个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2024 年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相关会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2、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对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3、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展开工作,在任职期内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建设,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就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重点关注审议事项情况
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系由于日常经营业务开展所需,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披露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存在重大错误和遗漏;公司已基本建立起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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