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6
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股东宁波龙熹一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龙乙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龙熹三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龙舰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龙熹五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参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波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龙熹一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熹一号”)、宁波龙乙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熹二号”)、宁波龙熹三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熹三号”)、宁波龙舰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舰管理”)、宁波龙熹五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熹五号”) (以下合称“出让方”);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通过出让方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3、出让方拟转让股份总数为 12,574,35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00%;
4、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5、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组织券商”)组
织实施江波龙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截至 2026 年 1 月 16 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
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龙熹一号 17,516,047 4.18%
2 龙熹二号 17,516,047 4.18%
3 龙熹三号 16,410,859 3.92%
4 龙舰管理 6,575,485 1.57%
5 龙熹五号 5,801,905 1.38%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龙熹一号、龙熹二号、龙熹三号、龙舰管理、龙熹五号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目前已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出让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总经理蔡华波先生承诺通过出让方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非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规定的窗口期。出让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数量为 12,57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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