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5-081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副总经理高喜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22,592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92%)的公司副总经理高喜春先生,计划在 2025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64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73%)。
公司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高喜春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有公司 122,5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92%)的公司副总经理高喜
春先生,计划在 2025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以
集中竞价交易及/或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648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0.007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并已上市流通的股
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 30,648 股,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0.0073%(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高喜春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高喜春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高喜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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