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
份触及1%的整数倍的公告
股东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资江凯源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迪光大”)、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千灯华迪”)、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盛隆”)、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州沛硕”)、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州享硕”)具有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
凯源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3
月 10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201,7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7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75%。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收到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迪光
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出具的《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华迪光大、千 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集中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746,000 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274%(占 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428%)。本次减持后,上述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302,970股,持股比例由6.9996% 下降至 5.8722%,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1%的整数倍。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自 2025 年 3 月 19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
江和资江凯源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双明大道 315 号易方大厦
12B03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 28 号四层 408 房 100 室(仅限办
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明月山溪大道及第大街 12 号 209 房
之 173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广州市南沙区美麓一街 3 号 1513 房(仅限办公用途)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233 号 A10 栋自编
1101-26 号(自主申报)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 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 CBD11 号楼 19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 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 CBD11 号楼 1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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