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田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田余,作为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田余,1974 年 7 月出生,中国香港籍。南开大学会计学学士,上海财经大
学会计学硕士,香港科技大学会计学哲学博士。2004 年 10 月至 2005 年 7 月,
担任香港中文大学公司治理中心博士后;2005 年 7 月至 2010 年 12 月,历任香
港城市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2011 年 1 月至 2021 年 8 月,历任香港中文大学
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校长讲座教授;2022 年 10 月至今,担任深圳数据经济研究院副院长;2022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至第(八)项列举的情况,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5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
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亲自出席 8 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
本人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姓名 应出席董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张田余 8 8 0 0 否 5
本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对董事会会议上的各项非关联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回避一项关联议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及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相关履职情况如下:
1、2024 年,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出席并主持会
议。本人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授予、价格调整、公司层面业绩目标调整等股权激励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切实发挥薪酬委员会的作用。
2、2024 年,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参加出席。本
人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切实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3、2024 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均参加出席会
议。本人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2023 年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聘请、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公司财务总监的聘请等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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