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坤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生物柴油产品在新加坡等海外地区的出口业务日益增加,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自身实际业务需求,拟开展套期保值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外汇衍生品,对冲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外汇衍生品是套期工具,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最高合约价值为 8,000万人民币或等值美元,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余额不超过 8,000 万人民币或等值美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除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占用授信额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外币币种仅限于美元,交易品种包括仅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衍生品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
本次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
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和信贷资金。
6、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
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公司会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
作为交易对手,履约风险较小。
3、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
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
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业务审批权
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2、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规模,确保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
进行交易;
3、公司及子公司将认真选择合作的金融机构,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
程中,财务管理中心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外汇机构进行结算;
4、公司将审慎审查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
险。
5、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具体经办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负责方案拟订、资金筹
集、业务操作、日常询价和联系及相关账务处理,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
6、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
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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