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301302 证券简称:华如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5 年 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在自查期间,有 3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7.00 万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变动系基于回购方案的实施,相关回购实施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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