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301302 证券简称:华如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5 月 14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4 号楼君正大厦
B 座公司大会议室。
5、召集人: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
6、主持人:董事长韩超。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30 人,代表股份
49,165,6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123%。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 48,379,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1.40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4 人,代表股份 786,54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8 人,代表股份 6,505,6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5,719,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4 人,代表股份 786,5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05%。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55,865,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800,000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54,065,000 股。)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8,85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614%;反对 294,7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995%;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9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19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1742%;反对 294,7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5306%;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951%。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8,85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614%;反对 294,7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995%;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9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19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1742%;反对 294,7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5306%;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