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14:30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龙安路 1 号公司办公大楼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
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
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
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
案》
5.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
额度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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