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翔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华源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沟通交流;审阅了荣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361Z0295 号);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资料、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查看生产经营现场等措施,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三家控股子公司:福建固锐特硅材料有限公司、福建中科远翔纳米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远驰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
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五个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总体情况进行了独立评价。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资金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关联交易管理、信息系统控制管理等。
1、控制环境
1.1治理结构
公司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以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经理层为执行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的运行体制,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管理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确立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公司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依法设置了规范的人员结构和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其中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评估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情况等。
董事会设有三名独立董事。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均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工作经验,诚信勤勉,踏实尽责,在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与对外担保、发展战略与决策机制、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解聘等重大事项决策中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及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经理层负责制定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调控和监督各职能部门规范行使职权,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1.2组织机构
公司设立了采购部、市场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生产部、品管部、财务部、技术研发部、设备工程部、机电部、安环部、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各部
门设置合理、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公司已形成了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另外,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部和证券部分别从事内部审计和证券、信息披露相关事务。
1.3人力资源
公司秉承人才战略,依据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公司建立了责任挂钩绩效考核制度,对包括管理人员在内的全体员工的工作能力、态度业绩进行考评,考核结果同个人的薪酬挂钩。
1.4企业文化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注重员工素质提升,着力推动约束文化,提炼文化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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