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葛晓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翔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葛晓萍,女,196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农工民主党员,财会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
估师。2010 年 3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合伙人、兼任厦门分所所长;2019 年 1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
立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负责人;2019 年 6 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顾问;2017 年 4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
任远翔新材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盈信(厦门)法
财税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
任厦门渡远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北京小金牛财经顾问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任税
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6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
加了上述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谨慎地行使表决权, 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 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具体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会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现场出 通讯方式
次数 席次数 参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会 席次数 出席次数
8 3 5 0 0 否 1 5
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职责,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主要对定期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部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工作汇报,并就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讨论了年报中关于未来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相关的内容,本人结合公司情况提出了相关建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激励归属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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