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4、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6、202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7、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8、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2024 年度,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召开监事
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运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财务管理、财务状况进行
有效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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