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创资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卓创资讯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3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首次公开发行前的45,000,000 股增加至 60,000,000 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股权激励事项
2024 年 3 月,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 2025 年 5 月完
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380,560 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自 2025 年 5 月 27 日上市流通,公司
总股本由 60,000,000 股增加至 60,380,560 股。
2、目前股本总额和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60,380,56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为 21,058,94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4.877%;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39,321,61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5.123%。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股东户数共计 2 户,所持股份数量为 21,058,94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4.877%。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2 名,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姜虎林先生以及由姜虎林先生控制的淄博网之翼投资有限公司。前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就其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作出如下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虎林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本人在董事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至任期届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若违
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淄博网之翼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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