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0 家。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且为确保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连续性,经综合考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采用单一选聘的方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重点问题、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评估并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同意并建议董事会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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