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5 20:57:09 股吧网页版
富乐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253,79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2 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4,600,000
股,自 2022 年 12 月 3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
成后的总股本数为338,390,000 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2025 年 6 月,公司股权激励归属股份产生的股本变动

由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2,917,600 股(此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总股本由
338,390,000 股增加至 341,307,600 股。

(2)2025 年 7 月,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产生的股本变动

由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向上海申和投资有限公司等 59 名交易对手合计
发行 379,760,567 股股份(此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为 2025 年 7 月 25 日)和
3,599,009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总股本由 341,307,600 股增加至 721,068,167股。

(3)2025 年 9 月,因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产生的股本变动

由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向 13 家特定对象发行
21,939,831 股股份(此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为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总股本由
721,068,167 股增加至 743,007,998 股。

(4)2025 年 10 月,公司股权激励归属股份产生的股本变动

由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179,600 股(此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由
743,007,998 股增加至 743,187,598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743,187,598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40,953,2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8.97%,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2,234,398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81.03%。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3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1%,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
通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3 户,分别为上海申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和”)、上海祖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祖贞”)、上海泽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泽祖”)。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的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股东承诺如下:

承诺主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公司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
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本公司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