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253,79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2 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4,600,000
股,自 2022 年 12 月 3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
成后的总股本数为338,390,000 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2025 年 6 月,公司股权激励归属股份产生的股本变动
由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2,917,600 股(此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总股本由
338,390,000 股增加至 341,307,600 股。
(2)2025 年 7 月,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产生的股本变动
由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向上海申和投资有限公司等 59 名交易对手合计
发行 379,760,567 股股份(此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为 2025 年 7 月 25 日)和
3,599,009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总股本由 341,307,600 股增加至 721,068,167股。
(3)2025 年 9 月,因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产生的股本变动
由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向 13 家特定对象发行
21,939,831 股股份(此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为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总股本由
721,068,167 股增加至 743,007,998 股。
(4)2025 年 10 月,公司股权激励归属股份产生的股本变动
由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179,600 股(此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由
743,007,998 股增加至 743,187,598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743,187,598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40,953,2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8.97%,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2,234,398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81.03%。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3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1%,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
通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3 户,分别为上海申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和”)、上海祖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祖贞”)、上海泽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泽祖”)。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的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股东承诺如下:
承诺主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体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公司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
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本公司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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