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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20:17:18 股吧网页版
富乐德: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汪东)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汪东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在2024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汪东,男,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学位。2013年8月至2024年3月,任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年10月至2019年10月,曾任荣泰健康(603579.SH)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2021年4月,任泰坦科技(688133.SH)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曾任古鳌科技(300551.SZ)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24年3月至今,任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列席3次股东大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4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
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2、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各项工作,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年度审计与内部控制等情况,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状况,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定期审阅定期报告,并审查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促进公司内控内审体系建设,充分、有效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与指导作用。

(3)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参加了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各项工作,对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本人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实际出席5次。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做出了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到公司走访,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日常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向公司董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基本情况,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给公司一些合理建议,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本人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的相关报道,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年报披露与沟通情况

本人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见面沟通,了解、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确保年报按时准确的披
露。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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