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富乐德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2号)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6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4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842,172.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2,565,827.5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2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42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进展
1 陶瓷熔射及研发中心项目 12,000.00 12,000.00 进行中
2 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 15,615.74 15,615.74 已终止
3 研发及分析检测中心扩建项目 5,781.43 5,781.43 进行中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已完成
合计 41,397.17 41,397.17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超募资金使 用安排,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资金及超募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及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 管理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资金状况以及未来合理盈利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 (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闲置资金投资标的为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 收益凭证等,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上述投资产 品不得用于质押,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受托方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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