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16:21:11 股吧网页版
海科新源: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二)会计师事务所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止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香港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立信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开发支出等。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立信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1.项目咨询

对于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项目组遇到的重点难点的技术问题,项目组会及时对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立信内部的专业技术部及时确认,高效解决公司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项目组严格执行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确保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对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事项中不存在专业意见的分歧,达成一致意见,并出具了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

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4.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审计风险管理部对审计项目执行严格的内部质量监控检查制度以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和保障高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