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新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海科新源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公司报告期内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海科新源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其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结构、发展战略、采购管理、销售管理、人力资源、工程管理、生产管理、企业文化、研发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4、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按照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将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控要素作为重点,以公司的各项内控目标为引领,遵循内部控制的全面、重要、有效、制衡和成本效益的原则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营业收入的 3%
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的 1%<错报<营业收入的 3%
一般缺陷 错报≤营业收入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
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重大缺陷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
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
(4)公司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
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重要缺陷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
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
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1000 万元(含)
重要缺陷 5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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