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16:20:11 股吧网页版
海科新源: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2024 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0227 号

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 ]第ZB10227号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
新源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0223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海科新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海科新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科新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海科新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海科新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海科新源公司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5 年 4 月 23 日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361,452.22 公司营业收入 336,258.36 公司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612.24 230.3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17% 0.07%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 包括材料销售收入 包括材料销售收入
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 612.24 193.37 万元,技术服 230.38 164.34 万元,技术
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