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301290 证券简称:东星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了职工
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和投票表决,选举陈莉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6 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陈莉女士,198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6 年 3 月至 2015 年 6 月,就职于江苏东星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担任业务经理
职务。2015 年 7 月至今,历任公司业务经理、市场部副经理;2015 年 7 月至 2025
年 9 月,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5,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0%,通过常州凯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07%,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5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莉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所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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