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2 19:15:08 股吧网页版
国缆检测: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53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301289 公司简称:国缆检测 公告编号:2025-053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 888 号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王晨生(董事长黄国飞因工作原因不便主持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王晨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58,670,1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81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2,650,0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568%。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6,020,03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45%。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170,1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
票的中小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 170,1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3%。
(5)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646,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弃权 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46,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1870%;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63%;弃权 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366%。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646,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股份总数的 0.01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46,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046%;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88%;弃权 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366%。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范玉军先生第二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8,642,030 股,占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