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
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
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经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了审计,并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审计报告,
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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