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缆检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国缆检测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意见、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及法务审计部门相关记录,查阅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本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且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本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三、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目标
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以及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违规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四、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资产结构和经营方式、结合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采购、存货、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销售、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预算、合同管理等一整套较为完整、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和经营环境的变化不断补充、完善。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实施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实施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行。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层。
①股东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股东会依法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符合法规的情况下可召开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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