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环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人力资源、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活动、资产管理、财务报告、信息传递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 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指 错报金额<上一年度合并营业 错报金额介于重大缺陷和 错报金额≥上一年度合
标 收入的0.5% 一般缺陷的定量标准之间 并营业收入的2%
错报金额<上一年年末归属于 错报金额介于重大缺陷和 错报金额≥上一年年末
净资产指标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5% 一般缺陷的定量标准之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的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以下情况的产生,可能表明公司存在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告中涉及利润金额并导致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由盈利 变为亏损,或由亏损变为盈利);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④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存在以下任一迹象的,可能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视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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