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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3 22:58:20 股吧网页版
鸿日达: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5-025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玉田、石章琴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申请融资额度

为满足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额度(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或借款、 融资协议金额为准),融资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融资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融资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银行贷款、融资租 赁、信用证、银行承兑、保函、保理等。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委 托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 门根据实际需要调配各贷款主体之间的额度。

(二)担保事项

为支持公司发展,促使公司更加便捷获得融资,保证公司生产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 实际控制人王玉田先生及石章琴女士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额 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 用。具体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等以公司、担保人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
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王玉田先生与石章琴女士系夫妻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玉田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 44.90%的股份;另王玉田先生持有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4.72%的股份,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48%股份;王玉田先生持有东台昌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份,东台昌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90%股份;石章琴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63%的股份;综上,两人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56.12%股份,对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投票表决及公司经营决策均能够产生重大影响,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玉田先生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石章琴女士担任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5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田先生与石章琴女士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等以公司、担保人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为准。

四、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于融资额度有效期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相关合同/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等以公司、担保人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为准。

五、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田先生与石章琴女士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自202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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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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