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1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1
第四章 董事会的授权......3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4
第六章 董事会秘书......8
第七章 附 则......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聚胶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
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公司股东会批准,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
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中应当
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
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六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
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
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