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董事
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总股本 80,000,000 股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851,300 股后的股本 79,148,700 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9,574,35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2、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公司完成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登记手续,并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80,000,000 股增加
至 80, 417,822 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80,417,822 股,公司股票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 851,300 股,总股本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为 79,566,522 股(80,417,822-851,300=79,566,522),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39,783,261.00 元=79,566,522股*0.50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按公司总
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4.947070 元=39,783,261.00 元/80,417,822 股*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4947070 元。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947070 元/股。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总股本 80,000,000 股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851,300 股后的股本 79,148,700 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9,574,35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2025 年 5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公司完成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登记手续,并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80,000,000 股增加
至 80, 417,822 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80,417,822 股,公司股票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 851,3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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