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5)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6) 人员信息: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41
名,注册会计师 2,356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04名。
7) 业务信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总收入 34.83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30.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2024 年审计公司共 707 家,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4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天健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进行了沟通。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 2024 年 3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相关审计准则的规定,能够良好地完成审计工作,能够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 2024 年 6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参与了更换第二注册会计师的面试。
在面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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