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胶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聚胶股份 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进出口业务的主要结算币种是美元、欧元等。受国际政治、经济等综合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明显,为有效应对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1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投资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交易情况
(一)概况
2024 年美元汇率波动较大,公司为了提高闲置自有美元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实现公司现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外币资金办理了美元、日元即期外汇买卖及日元、美元、人民币远期外汇买卖组合业务,报告期内单日最高金额为 300.00 万美元,以更好的实现公司闲置自有外币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型 币种 报告期内单 报告期末 是否超过获
日最高余额 余额 批额度
美元、日元即期外汇买卖及日元、美 美元 300.00 0.00 否
元、人民币远期外汇买卖组合业务
合计 - 300.00 0.00 否
(二)具体情况
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通过自有资金美元账户将 299.92 万美元以 149.295 的
汇率兑换为 44,776.00 万日元同时办理了从 2024 年 3 月 28 日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
执行的远期日元兑美元外汇买卖业务(该业务系美元、日元即期外汇买卖加日元、
美元远期外汇买卖组合业务)。该日元外汇买卖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执行,本金
44,776.00 万日元,连同利息收入以 149.23 的汇率兑换为 300.05 万美元,并原路划
转至公司美元账户。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通过自有资金美元账户将 300.00 万美元以 151.316 的
汇率兑换为 45,394.80 万日元同时办理了从 2024 年 4 月 2 日至 2024年 6 月 28 日执
行的远期日元兑人民币外汇买卖业务(该业务系美元、日元即期外汇买卖加日元、
人民币远期外汇买卖组合业务)。该日元外汇买卖于 2024 年 4 月 2 日执行,本金
45,394.80 万日元,连同利息收入以 0.047751 的汇率兑换为 2,167.65 万人民币,并
原路划转至公司人民币账户。
2024 年 7月 15 日,公司通过自有资金美元账户将 200.32 万美元以 155.90 的汇
率兑换为 31,230.00 万日元同时办理了从 2024 年 7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执
行的远期日元兑美元外汇买卖业务(该业务系美元、日元即期外汇买卖加日元、美
元期外汇买卖组合业务)。该日元外汇买卖于 2024 年 7月 18日执行,本金 31,230.00
万日元,连同利息收入以 155.83 的汇率兑换为 200.41 万美元,并原路划转至公司美元账户。
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通过自有资金美元账户将 150.04 万美元以 146.358 的
汇率兑换为 21,959.00 万日元同时办理从 2024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执行的远期日元兑美元外汇买卖业务(该业务系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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