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4 20:59:13 股吧网页版
聚胶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罗晓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5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罗晓光作为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本人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1、本人罗晓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注册会员。1982 年至 2022 年 12 月担任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
理学院教师,管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已退休)。曾任中国高校市场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黑龙江市场学会副会长,黑龙江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黑龙江省科技顾问委员会专家组成员,黑龙江五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黑龙江管理学会常务理事,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具体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8次董事会以及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请假 本年度应列席股 列席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东大会次数 次数

8 8 0 0 4 4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对各项无需回避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 本年度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0 0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0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等各项议案进行充分沟通并审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