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葛光锐作为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本人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1、本人葛光锐,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广东省二轻厅新星工业公司理化检验中心主任,广东爱德电器集团科协理事、计量检测部部长,广东省大日生化制药有限公司营销中心财务经理,广东信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国际注册审计师等。曾受聘担任广东省注协行业质量监督员,广州市南沙区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智库专家,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具体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8次董事会以及4次股东大会。
因时间冲突,本人无法列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是按规定履行了请假手续。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请假 本年度应列席股 列席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东大会次数 次数
8 8 0 0 4 3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对各项无需回避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 本年度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0 0 0 0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0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定期报告及其他财务会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估计变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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