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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12 16:01:11 股吧网页版
金禄电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3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2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的部分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5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71,5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3204%。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限售期限届满之日起两 年内减持股票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除权除息后为 29.43元/股)。若解除股份限售后的两年内公司股票价格低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的, 其亦不能减持公司股票。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83 号),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790,000 股,每股
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0.38 元,并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13,349,968 股变更为 151,139,968 股。截至目
前,公司股份总数为 151,139,968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71,522,812 股(包
括首发前限售股 71,520,000 股和高管锁定股 2,812 股)。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 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变动的情形。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5户,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股东

1 李继林

2 麦睿明

3 叶庆忠

4 周 敏

5 共青城凯美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美禄投资”)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实际控制人原一致行动人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继林承诺

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②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③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④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申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⑤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免除此项承诺的履行义务。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凯美禄投资、实际控制人周敏承诺

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等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②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③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④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3)实际控制人原一致行动人麦睿明、叶庆忠承诺

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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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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