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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5 19:15:09 股吧网页版
科源制药: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6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修订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及年度综合核查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结合 2025 年度经营规模、业务板块及监管政策更新情况,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确保评价范围全面覆盖。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公司层面控制所涉及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信息系统管理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实施细则中涉及的货币资金、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成本费用、工程项目、募集资金、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

1、控制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最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025 年修订版)规定,进一步优化完善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各权力决策机构与管理层之间的职责权限,细化了决策流程,确保各司其责、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平等地位,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作出的决定,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
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合规,职责明确,能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保障。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严格遵守“五独立”原则,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等方面与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保持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资金占用等情形,保证了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2025 年度针对新增业务板块,及时调整优化了内部部门设置,明确了新增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组织架构与经营发展需求相匹配。。

(2)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 3 人组成,其中 2 人为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协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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