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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24 19:32:08 股吧网页版
科源制药: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24


证券代码:301281 证券简称:科源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4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全资子公司为案件被告。

2.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送达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

3. 涉及金额及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一审法院判决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制药”)承担赔偿责任 1,610.70 万元,承担案件受理费11.84万元、承担保全费0.5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约 1,610.70万元,最终金额及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披露了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18日、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金额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因力诺制药与江苏赛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赛邦”)发生销售代理合同纠纷,力诺制药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力诺制药尚未解除冻结银行账户数量为1个,被冻结账户资金金额57,000,000.00元,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19%,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的标准。

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收到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苏 0724民终3126号),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争议 基本情况 当前进展

事项

江 苏 赛 山 东 力 合 同 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如
邦 药 业 诺 制 药 纠纷 1.判令被告向原告 下:

有 限 公 有 限 公 支付2023年至2024 一、被告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
司 司 年6月30 日代理费 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损 失 57027789.72 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苏赛邦药
元及其延期支付期 业有限公司1610.7万元;

间的利息损失; 二、驳回原告江苏赛邦药业有
2.保全担保费等诉 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讼费用由被告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
担。 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利息。

案 件 受 理 费 32.6939 万
元,由原告江苏赛邦药业有限
公司负担20.8497万元,由被告
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负担
11.8442 万 元 。 保 全 费 0.5 万
元,由被告山东力诺制药有限
公司负担。

二、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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