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9
证券代码:301281 证券简称:科源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8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不含:①独立董事;②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外籍员工。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4、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符合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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