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
险防控的意见》
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的核查意见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向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8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济堂”、“标的公司”)99.42%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科源制药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号)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核查如下:
一、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科源制药除依法需聘请的中介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分别聘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
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除依法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以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签名:
胡正刚 李彦伯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杨慧泽 王 辉 孙 林
并购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张钟伟
内核负责人签名:
张耀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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