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浙江珠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0 号),同意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城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及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0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28.34 万股,并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6,513.34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4,734,11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6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0,399,28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38%。
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1,247,2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披
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026,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
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8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披
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5,133,4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5,133,4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
转增 32,566,7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97,700,100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97,700,1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派发现金红利 1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17,240,120 元(含税);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39,080,040 股,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增至 136,780,140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36,780,14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 98,85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2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7,922,6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73%。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 98,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1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