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如春-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因个人原因,本人已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离任独立董事职务,也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本人截至 2024 年 1 月 23 日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张如春,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会计师。2010 年 2 月至 2014 年 4 月历任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
财务部副部长、投资发展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2014 年 4 月至 2021 年 8 月
任杭州萧山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7 年 8 月至 2020 年 10 月
任杭州萧山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7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公司独立董
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杭州萧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目前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2 次,未召开股东大会,本
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及缺席的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并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及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4 年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研究和审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与考核标准,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出席日常会议,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本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际出席次数 1 次,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电话、会谈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公司也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本人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了解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同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培训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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