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2:25:14 股吧网页版
金道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如春-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如春-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因个人原因,本人已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离任独立董事职务,也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本人截至 2024 年 1 月 23 日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张如春,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会计师。2010 年 2 月至 2014 年 4 月历任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
财务部副部长、投资发展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2014 年 4 月至 2021 年 8 月
任杭州萧山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7 年 8 月至 2020 年 10 月
任杭州萧山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7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公司独立董
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杭州萧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目前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2 次,未召开股东大会,本
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及缺席的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并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及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4 年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研究和审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与考核标准,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出席日常会议,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本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际出席次数 1 次,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电话、会谈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公司也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本人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了解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同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培训和学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