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5 16:39:23 股吧网页版
快可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5


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9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上午 11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国瑜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及归属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及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归属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及归属条件。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5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80 万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1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104 万股。董事会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次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归属的有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归属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及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监事冯国瑜因其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同意根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36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监事冯国瑜因其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6.98 元/股调整为 26.68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监事冯国瑜因其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同意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26.68 元/股回购注销已获授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28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监事冯国瑜因其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