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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1 18:14:13 股吧网页版
新天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天地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1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60,000 股,并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10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33,36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1,638,77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01,721,22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8%。

(二)上市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3,36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6,680,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66,680,000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2,581,84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具体情况见公司 2023 年 5 月 22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0,04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0,016,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80,016,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280,056,000 股。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股份数量为 2,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99%,具体情况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5 年 4 月 2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80,056,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12,022,4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112,022,4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392,078,400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2 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控股股东双洎实业、实际控制人谢建中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2、本公司/本人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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