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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1 18:37:52 股吧网页版
嘉曼服饰: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301276 证券简称:嘉曼服饰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如下: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2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776 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2)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800 万股,
以此计算,共计转增 2,160 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12,960 万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结果为准。

(3)不送红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转股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8,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480000 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8,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9,6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变动前股本 本次变动 变动后股本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转增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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