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万文英)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万文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5 年出生,中专学历。
1967 年 7 月至 1988 年 10 月任北京市百货公司副总经理;1989 年 4 月至 1991 年
4 月任瑞士航空办事处总经理秘书;1992 年 1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北京燕莎友谊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1995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北京市商业联合会
副会长;2005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专家委委员;
2005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中国百货协会副会长;2005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中国服装协会专家委委员;2010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北京首创置业股
份有限公司商业总顾问;2015 年 5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嘉曼服饰独立董事。2024
年 7 月 9 日至今任嘉曼服饰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2 次。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亲自出席 6 次,委托出席 0 次,出席股东大会
2 次。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未提出异议,也无弃权表决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考核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本人参会 3 次。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参会 1
次,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董事会及各委员会、列席股东大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2024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运作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多渠道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