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曼服饰”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暇步士(北京)品牌管理有限公
司、江苏嘉帆服饰有限公司、北京水孩儿服饰有限公司、深圳市嘉宜美服饰有限公司、杭州思普源服饰有限公司、广西嘉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嘉曼服饰
(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嘉士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嘉吉斯(天津)服饰有限公司、大连嘉一服饰有限公司、长春嘉元服饰有限公司、沈阳嘉茂服饰有限公
司、宁波嘉迅服饰有限公司、上海菲丝路汀服饰有限公司、天津嘉达服饰有限公司、暇步士(北京)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嘉帆服饰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全部子公司及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5%,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5%的二级子公司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发展战略、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财务报告等事项。
内容覆盖了企业内部控制五要素,即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
构,确保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规范运作,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执行机构等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运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行使决策权。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在规定范围内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并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内部按照职责充分发挥其专业性的作用,促进了董事会各项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行使监督权。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监督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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