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
从业人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该议案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瑞晨环保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立信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预沟通
会议,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包括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进行了沟通确认。
(三)2025 年 3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