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晨环保”、“公司”或“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瑞晨环保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910,448股,发行价格为37.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78,626,874.72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74,046,309.4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4,580,565.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3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6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9,600.63
减:高效节能风机产业化建设项目 11,815.69
减: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减: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600.00
项目 金额(万元)
减:报告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的金额 6,8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利息收入转出 0.01
加:偿还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336.30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6,721.24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进行了明
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此等账户仅限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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