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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0-27 16:43:18 股吧网页版
汉仪股份: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10-28


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届满离任的情况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苗丁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苗丁先生因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苗丁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苗丁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苗丁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截止目前,苗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苗丁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经营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苗丁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独立董
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如杨波先生被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杨波先生将接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波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杨波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波先生,197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武汉大学工程硕士。先后担任四
川省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地方准金融机构审议委员会委员、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秘书长、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成都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成都律协金牛分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成都高新区金融促
进会特聘专家。2016 年 10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2022 年 7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5
年 7 月至今,任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3 年 12 月至今,任中
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6 月至今,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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